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

球隊公約

2008年1月15日
各位鄉親
為了維持球隊運作的順利
以及保有嚴格的紀律
以下所列之公約
為隊員們經過討論
並且採多數決通過的決議
請大家確實遵守

一、人事

管理:
球隊由隊長教練團(編製為3人)、經理並增設副隊長康樂組長等人負責球隊管理職務

任期:
隊長、副隊長及教練團為一年一任,年終進行投票改選
經理、康樂組長為六個月為任期,半年進行投票改選

二、罰則

1、每周三前完成隊員簽到,未完成簽到者,則自動成為球隊簽到管理者
2、練球遲到逾15分鐘者,罰款100元,以下類推累進
3、一個月有三次練球不到者,先予以口頭警告一次,再犯則喻令離隊
4、兩次不到練球者,友誼賽中只能擔任裁判或者其它處理球隊雜事
5、每月遇有特殊情況無法練球者,請提前報備並專案處理

三、經費
1、每個月固定收取會費500元整,以支付場租及球隊各項開支
2、經球隊多數同意採買之器材或用品,請持單據向經理核銷及領款
3、每個月的一日,經理必需條列當月的相關收支及明細並張貼於BOLG

以上
請各位隊友們仔細看完各項公約後
並以回覆訊息的方式完成確認
感謝各位的配合


宗南

9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收到....

A-fon 提到...

我們是成熟球隊(指年齡).一定要的!

匿名 提到...

贊同 收到

chrisli 提到...

點頭~

高Sir 提到...

同意!

每天過年 提到...

同意~~

Zac 提到...

I agree with all....

匿名 提到...

大致同意。惟罰則2罰款乙節,雖然是可以增加球隊經費,但是會不會不容易執行。還有要累進到什麼程度啊。有沒有當次罰一個上限額度。

匿名 提到...

了解